2021海口养犬登记证网上办理指南

2021年1月1日,《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始施行。

申请办理养犬登记条件:

1、养犬人须具有海口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海口的合法证明;

2、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1、有效的犬类免疫证明;

2、犬只近期正面、侧身彩色照片;养犬人身份证明;

3、养犬人住所证明;

4、盲人、肢体重残人士等申请办理饲养导盲犬等扶助犬登记的,还应当提供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中,材料里的养犬人身份证明不再和之前一样,只能使用身份证,其他的有效身份证明都能使用,包括军官证、护照等。

材料准备齐全后,养犬人可携材料和爱犬前往海口市公安局城市养犬管理中心(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43号西门)办理,电话0898-68578680,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也可以椰城犬管微信申请,按要求提交养犬登记申请。两种登记申请方式均免费,智能犬牌、电子识别标识的费用则由养犬人承担。

需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每户限养一只犬。所有涉嫌大型犬、烈性犬及其杂交犬的犬种均需携犬到海口市公安局城市养犬管理中心办证窗口进行实地办理,如果所饲养的犬只身高体长超过标准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不予以进行办理。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有效的犬类免疫证明以及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办理养犬登记延续手续。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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